首页> 关于博晖>新闻中心

保密宣传教育活动

2024-04-15 14:37

   · 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,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
 

   · 2024年2月27日,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,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
 

   · 保密法修订,是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,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必然要求,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,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

 

下面,就让我们一起学习新法内容,提高依法管理国家秘密的能力和水平吧~

 

一、什么是“保密法”?
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,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,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

二、什么是国家秘密?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一章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,依照法定程序确定,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。

三、国家秘密包括哪些范围?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二章 第十三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,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、经济、国防、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,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:
    (一)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;
    (二)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;
    (三)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;
    (四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;
    (五)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;
    (六)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;
    (七)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。
   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,属于国家秘密。

四、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?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规定,一切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。这表明所有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,没有任何例外。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。

五、如何对泄密说“不”?
    1、收发涉密文件、资料要履行登记、编号、签收手续。汇编涉密文件、资料,不能改变密级、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,要按其中最高密级、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。
    2、复印、摘抄、转发涉密文件、资料要履行审批程序。销毀涉密载体,一定要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、登记手续。
    3、保存涉密载体,要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。携带涉密载体外出,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。
    4、不能将个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。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。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。
    5、不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。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、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。
    6、绝不能在私人交往、通信、谈话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国家秘密。更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。
    7、不能非法获取、持有国家秘密载体,不能买卖、转送国家秘密载体,不能私自销毀国家秘密载体。
    8、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。
    9、向新闻出版媒体投寄稿件、接受采访不能泄露国家秘密。不能向境外组织、机构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。不能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。
    10、不能在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。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。不能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、处理涉密信息。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单位报告。

 

重点新闻推荐News Recommendation

扫一扫关注微信

86-10-88850168

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18009167号-3
(京)网药械信息备字(2023)第00192号
在线客服